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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颍上老城区出让两宗123亩地块!最高起叫价170万/亩

综合自网络  2021-04-29 09:42

[摘要] 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太和老城区出让两宗居住地块,占地共计123亩。起叫价分别为160万/亩及170万/亩。

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太和老城区出让两宗居住地块,占地共计123亩。起叫价分别为160万/亩及170万/亩。

具体内容如下:

快讯:颍上老城区出让两宗123亩地块!起叫价170万/亩

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

1、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

2、在安徽省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2)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颍上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日历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3)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竞得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出让人将对竞得人的失信行为作出相应惩戒并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4)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二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30日(日历日)内缴纳首期土地出让金,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土地出让金且首期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60日(日历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颍上县人民政府支付利息。缴清土地出让金价款(及利息)前,不予竞得人办理规划许可及不动产登记确权等相关手续。

(5)编号YS2021-3号宗地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工程建设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编号YS2021-4号宗地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工程建设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书》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编号YS2021-4号宗地竞得人须建设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幼儿园须单独设立,用地面积不小于40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240平方米,幼儿园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颍上县教育局,不动产权登记至颍上县教育局名下。幼儿园主体结构封顶后,方可办理住宅预售许可证。此条款由颍上县教育局和颍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落实。

(6)鼓励竞买人同时报名竞买编号YS2021-3号、YS2021-4号2宗土地,若竞买人竞得2宗土地,则可以统一规划,统筹布局。

(7)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工作日)内由颍上县慎城镇人民政府和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书》,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或提出抗辩”。

(9)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颍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表》、《颍上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进行开发建设,未经颍上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纠正。

(10)根据规定,参与颍上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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