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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住建厅:拟建议上报取消“公摊面积”!

综合自网络  2022-08-31 16:18

[摘要] 全国首例!住建厅:拟建议上报取消“公摊面积”!

买的110㎡的房子,公摊到手后只剩60㎡。

你受得了么?

8月16日,青岛的这个真实案例就闹上了热搜,也再次将公摊这个多数人深恶痛绝的玩意推上了风口

什么时候取消公摊?

来了!不是狼来了,终于有地方要针对它,上报立法取消了

01.

全国首例

这个省要“干掉”公摊面积

昨日消息,内蒙古住建厅网站显示,近日在对《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的答复中称: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3个问题:

1、取消的初衷是什么?

《提案》中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防止出现公摊面积无序增加,减少购房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2、取消公摊实际实施起来有无难处?

同时,内蒙古住建厅表示,鉴于以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的计价依据,已经实施多年,并且已有法律法规确认。

如果改革计价依据首先必须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及计价方式,做好宣传、普及和解释论证工作,设置合理的过渡期,以实现计价依据和标准从建筑面积向套内面积的平稳过渡,因此实施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

3、取消公摊后物业费怎么计价?

内蒙古住建厅称,当地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实施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根据产权面积,缴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在整个服务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是根据小区面积、合同约定内容等因素,测算服务费用总额,分摊到各个业主后就产生了我们通常说的物业费

由此可以看出,每户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与采取哪种计算面积方式没有关系,与每户业主在小区总面积中占的比例有关系。计算公摊面积后,并没有重复缴纳物业费,只是降低了单位面积的物业费,不计算公摊面积,只是提高了单位面积的物业费,物业费的总额并没有发生变化

02.

取消公摊

真的是全民议题

不管内蒙古的申报能不能成功,我都要说,很有魄力。

诚如其文件所言,公摊面积的确定需要很强的专业性。

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都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全力”。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洪洋就提议取消公摊面积,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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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的话题也登上了微博热搜榜第一,可见公摊面积的争议有多大。

全国政协委员表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

在谈到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时,他介绍到,“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

而一声“明白付费,放心购房”道出多少买房人的心酸!

就在今年2月份,新华社旗下的《半月谈》杂志发表文章为《公摊面积成糊涂账?别再让买房像开盲盒》,文章直指公摊面积的危害,建议取消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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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又把它拎出来公开处刑,也得到网友的大力支持。有网友表示“强烈支持!买房透明化”;也有网友道出公摊有多离谱“公摊比主卧大”;也有网友表示“物业费和暖气费也按公摊+套内面积,一点也不合理”,等等。

可见,公摊引来的非议有多大!

03.

能取消吗?

何时取消?

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愈演愈烈,这么多年的呼吁,能取消么?

在网友支持的呼声中,也有网友表示担忧,担心取消后,房价会涨;担心取消后,楼道走廊越来越窄,等等。

其实,在我看来,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公平、公平、还是公平

我们来看现有的买房计价方式:套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

也就是说,我们住的房子实际大小是套内使用面积,而我们花的钱却是商品房建筑面积。

开发商想赚钱的话,那公摊面积这部分就有很多猫腻了,这部分花的冤不冤?就看你的开发商有没有那么多的小动作。

如果深究一步你就会发现:卖建筑面积还是卖套内面积绝不是不是简单的数字游戏。从现有的国际经验来看,卖套内面积从根本上不会对价格产生问题,就价格本身而言,绝不会因算法不同而导致任何结果差异。

套内面积的最大好处就是减少了买卖双方之间不透明度,最大程度削减信息的不对称

说来说去就是两个字:公平

人类史上往往一切的争议产生的错误行为,都是在公平上出现一方重于另一方。

在业内人士来看,是支持取消以公摊面积的方式来计价,但后续产生的楼栋和小区内的公共区域缩水或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商讨。

对此,你怎么看?

欢迎评论区留言参与讨论!

来源:安徽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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