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赢的漂亮!楼盘“烂尾”,法院判决由开发商归还首付及房贷!

综合自网络  2022-07-21 17:02

[摘要] 赢的漂亮!楼盘“烂尾”,法院判决由开发商归还首付及房贷!

开发商楼盘“烂尾”法院判决由开发商归还房贷

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三起因开发商楼盘“烂尾”,购房人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借款合同》的合同纠纷案件。

图片

法院审理查明,三位购房人于2019年与高安市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楼盘房屋。购房人交纳了首付款后,购房人、开发商、银行三方签订了《商品房按揭借款合同》,向银行按揭借款支付购房余款,此后购房人按时归还银行贷款但过了交房期开发商表示无法按时交房,且不能确定何时交房。

购房人遂依据合同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借款合同》,由开发商返还首付款及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后续贷款由开发商向银行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最后期限的90天内无法交房,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开发商应将原告交付的首付款返还给购房人,另外购房人向银行支付的银行按揭贷款应由开发商返还给原告,未支付部分由开发商向银行支付。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这绝对是个好消息,这次的烂尾楼业主,赢的很漂亮,可以说,是取得了重大的胜利,也为其他烂尾楼业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榜样。

当然了,法院虽然判决开发商需要退回首付款和已还贷款,但是,最后能不能落实,还需要看开发商是否有偿还的能力,这才是法院判决后的最大难题。

图片

网上很多网友也提出了质疑,开发商楼盘都已经烂尾了,说明开发商的资金链已经断裂,甚至,大部分烂尾的开发商,都已经破产,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开发商都很难有偿还的能力了。

这时,就能看出楼盘预售款监管是何等重要,如果资金没有被挪用,哪怕楼盘停工了,不说最后能不能顺利复工交付,至少,如果法院判决需要退还购房者的资金时,开发商还有钱被执行给购房者。

西安市:首个烂尾楼官方防范政策出台

近期,停贷事件愈演愈烈之际,全国首个烂尾楼官方防范政策出台。

7月14日晚,西安市住建局联合自然规划局、城管执法局、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的工作措施》。

西安市住建局指出,该文件出台是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而发布。

图片

该措施用六条十三款,在土地出让、项目建设过程、预售许可管理、预售资金监管、交付环节、信用管理等环节加强监管,防范楼盘烂尾。

预售环节,西安市要求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原则上地上7层及以下的多层建筑,工程形象进度须主体结构工程封顶;7层以上的,须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的1/3,且不得少于7层。

倍受关注的预售资金监管,也成为此次西安市新规的重点,共有五条新规旨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过程监管方面,西安市要求各辖区住建部门每月要与监管银行对账不少于一次,发现开发企业违规挪用重点监管资金的,应当立即停止拨付并依法查处。

同时提到要夯实银行责任,商业银行违反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未经辖区住建部门核实同意,擅自拨付监管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银保监会表态: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

7月17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通报近期重点工作进展,就金融领域热点事件进行了回应。

就“6月30日江西景德镇某楼盘业主因项目延期交付发布停止还贷声明,引发舆论关注”事件,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对此高度重视,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坚持“房住不炒”,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地方更加有力地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一是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机制,配合压实企业、股东等相关各方责任,银行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既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又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

二是指导银行在地方党委政府“保交楼”工作安排的总体框架下,坚持摸清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分类、精准施策,主动参与合理解决资金硬缺口的方案研究,做好具备条件的信贷投放,协助推进项目快复工、早复工、早交付。

三是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加强与客户沟通,个性化地满足居民客户的不同需求,信守合同,践行承诺,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支持项目并购重组,以新市民和城镇年轻人为重点,更好满足刚需和改善型客户住房需求,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处理好当前面临的问题,也是实现房地产模式新旧转换的重要契机。

历史的前进是螺旋式的上升,社会的发展总会伴随着一些问题,此次事件也是给房地产、整个社会敲响了一次警钟,我们也希望这样的事件越来越少,直至为零,每个购房者都能如愿住上“新家”。

【免责声明】本文转自安徽房王,部分内容综合整理自网络,如涉及相关作品内容或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