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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调整限价房交易规定:网签备案满5年可购其它住房

西安住建 微信公众号  2021-12-09 10:44

[摘要] 据“西安住建”微信公众号消息,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对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据“西安住建”微信公众号消息,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对限价商品房上市交易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具体来看,有关规定调整为:“限价商品房自购买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购买其它住房。网签备案满5年,可购买其它住房网签备案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上市交易的,按普通商品房交易相关规定办理。网签备案未满5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按照原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继续作为限价商品房使用。”

据华商报报道,按照西安市原有政策,限价商品房退出要求的是“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限价商品房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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