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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公积金收紧:个贷额度降至30万!超144㎡不放贷!

安徽房王  2021-04-06 09:32

[摘要] 重磅!公积金收紧:个贷额度降至30万!超144㎡不放贷!

定了!佛山公积金:额度50万变30万!

超144㎡不放贷!

3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

重磅!公积金收紧:个贷额度降至30万!超144㎡不放贷!

公积金新政一出,也迅速在佛山各大购房群发酵:

重磅!公积金收紧:个贷额度降至30万!超144㎡不放贷!

此次调整举措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非住宅不予发放贷款,住房贷款限制面积段,144平方米以上大户型产品不能贷款

二是个人贷款额度由50万降为30万元

三是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停止向已有两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发放贷款,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只要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

重磅!公积金收紧:个贷额度降至30万!超144㎡不放贷!

具体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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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及《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06年2月28日制定并实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现对《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20〕50号)进行调整,内容如下:

一、第三条调整为“贷款以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普通自住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为发放对象,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如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商业或商务用房等)不予发放贷款。普通住房标准,参照省住建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规定执行。”

二、第十四条第(一)款调整为:“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可用量确定贷款额。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不超过20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不超过25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个人不超过30万元。如贷款仍不足够,且个人有偿还能力的,可同时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三、第十六条调整为“停止向已有两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发放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房屋交易记录、房屋权属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准。”

现将调整后的《贷款办法》予以公布,从2021年5月1日起执行即日起受委托银行受理的贷款申请按新办法执行,有效期为5年。原《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20〕50号)同时废止。

附件: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1日

对比之前政策可以发现,佛山曾在2019年上调公积金个人贷款额为50万元,并放开了可贷面积标准,144平方米以上住宅购置也可贷款。

除上述两方面收紧外,官方解读称,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改为以家庭为单位,并以房屋交易记录、房屋权属登记和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公积金贷款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使用情况证明所反映的家庭成员贷款记录信息审核。

政策解读强调,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在佛山市内现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历史记录,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佛山公积金政策收紧,具有很强的信号意义。当前部分城市购房需求依然强劲,公积金贷款确实要防范流动性不足的风险。若不及时调整贷款政策,可能会影响到刚需或首套的贷款需求。后续公积金贷款政策应更多惠及首套购房或首次使用公积金购房的群体,才能真正发挥公积金的作用。”

合肥公积金再出新政!贷款额度暂不增加!

近期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公布后,不少市民关心数年合肥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没有提高的问题。

对此,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位列周边省会城市之首,远高于其他城市,今年以来,合肥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不断呈现上升趋势。因此,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合肥市贷款额度政策暂不做出变动

重磅!公积金收紧:个贷额度降至30万!超144㎡不放贷!

前不久,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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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级预警不同的措施,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在0.8-1.2区间浮动,按照目前个人公积金可贷款45万元计算,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也将在36万元-54万元区间浮动。

此外还有调控措施也将根据不同的预警进行调整。

确定警戒标准的主要指标为:个贷率、资金净流量、率和承载量等,通过对以上指标的分析判断,确定三级预警等级,即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

2020年9月7日,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新政,多项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调整。其中,对于购房者的利好就是,贷款最长期限从20年调整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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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贷款额度的确定标准

贷款额度实行与职工还款能力和缴存余额双挂钩。贷款额度在不高于我市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的低值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a: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b: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内(含1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0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5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账户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当前“还贷能力系数”为0.5。

二、明确对婚姻状况变化后家庭贷款次数的认定

婚姻状况的变化不影响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后合并记入家庭贷款次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分别记入当事人贷款次数。

不得对缴存职工家庭发放3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最长期限调整为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本通知自2020年9月7日起执行。为保证政策的衔接,2020年8月8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仍按原政策执行;2020年9月7日(含)之后办理网签备案的,按新政策规定执行;过渡期内(2020年8月8日-9月6日)办理网签备案的,可自行选择。

经测算,在公积金贷款总额55万,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的情况下,住房贷款期限由20年延长为30年,每月还款额由3119元降为2393元,月均还款额减少近726元

通过延长贷款期限即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同时可降低贷款风险的发生。

从今年1月起,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合肥可网上办理。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网站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线上申请服务,意味着办理此项业务可以“一次不跑”。

重磅!公积金收紧:个贷额度降至30万!超144㎡不放贷!

目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跨省通办、长三角一体化专窗。2020年8月20日,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共同签订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长三角地区深化区域合作、打破信息壁垒、健全政策协同、强化业务合作进入一体化新进程。

重磅!公积金收紧:个贷额度降至30万!超144㎡不放贷!

武汉、长沙、合肥、南昌、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等20个公约城市间目前已开通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查询接口,可以查询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贷款、信用等信息,还可以在不动产信息核实、婚姻核验、楼盘项目备案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由缴存职工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公积金流动性充裕时,大力开展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合作,保持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流动性趋紧时,优先受理本合作公约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的异地住房贷款申请。

据介绍,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起步于2014年,经过发展,“朋友圈”已由最初的4个省会城市扩大到20个城市。业务范围也由异地缴存互认,拓展到省内省际互认互贷、异地转移接续、信息核查共享等。

合肥:房贷额度叫急!合肥已有银行停贷!

近半年以来,合肥的房贷利率相对来说是比较稳定的,目前合肥首套房贷利率是5.88%,6.125%

重磅!公积金收紧:个贷额度降至30万!超144㎡不放贷!

对于买房人来说,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贷款什么时候可以批下来。

据小编了解,目前银行贷款额度收紧,申请首套房贷需要排队放款

兴业银行:现在银行额度比较充足,申请房贷的话,拿证后一个月左右即可放款。

华夏银行:银行额度紧张,根据审批顺序放款,现在已经排到6个月以后了。

招商、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都表示不能确定具体放款时间,需根据银行额度来排队。

建设银行:现在房贷放款都需要排队,利率高、贷款额度大的客户将优先放款。

浦发银行已经暂停相关房贷业务,渤海银行工作人员则表示:有额度,可放款。

(举例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银行支行政策为准)

综合合肥多家银行放款时间,现在从申请房贷到放款,最快需要一个月左右,慢的话需要6个月左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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