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受理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0年8月3日,住建部等国家部委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按照安徽省住建厅要求,阜阳市针对阜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受理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以上调整的政策自2020年8月10日起正式施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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