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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珠海再出楼市新规:影响购房人生活环境的销售信息需要透明公开

房天下  2018-12-28 14:14

[摘要]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房产项目在预售、销售时需对规划红线内影响因素进行公示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房产项目在预售、销售时需对规划红线内影响因素进行公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现场的信息公示行为,创造公平的房产销售环境,保证房产销售信息透明,减少商品房销售中因购房人与开发企业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纠纷。公示期限自商品房销售(含预售)之日起至全部销售完毕之日止。

《通知》规定,凡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销售现场对项目红线内部影响因素进行公示。该因素主要是指项目红线内部,可能影响业主居住生活环境的各类设施、设备(包括其它可能对购房人未来居住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

记者注意到,项目红线内部影响因素的具体位置、规模和数量都需透明化,主要包括:小区交通配套设施(小区内地上车行道、地面停车位、车辆出入口等);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变电室、煤气站等,以及可能产生噪声的通风口、垃圾中转站、化粪池等);小区公共服务设施(肉菜市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消防站等)。

《通知》明确,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应放置在销售现场的显著位置,遵循全面、准确、真实、有效原则,做到字迹清晰、标示醒目。销售现场公示的相关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更新,保持与实际情况相一致。

此外,项目红线内的影响因素公示需以公示牌的方式,在销售现场入口显眼位置进行公示,公示牌按照A0大小制作,公示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同时应附相关位置的平面图,在图上标注其具体位置。

标签:珠海,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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