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1日,湖北省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编号为“武房规〔2018〕3号”的《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 的通知》
6月1日,湖北省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编号为“武房规〔2018〕3号”的《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实行销售方案备案与公示制度、实行售前约谈与承诺制度、实行售中现场巡查制度、实行售后报告与抽查制度,并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来自武汉市住房保障局的解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强化房地产市场 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新建商品房销售环节反映突出的炒卖房源、茶水费、价外价等问题,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 举措,并于2017年12月起组织开展试行。
《通知》要求,销售方案备案公示。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证前,需报备《商品房销售方案》,明确预售房源、销售时间、销售方式、销售人员等基本信息,有利于房管部门提前介入,针对性加强销售过程 ,以及售后的调查处理。
同时,通过《商品房销售方案》的公示,保护购房人的知情权,帮助购房人理性选择,从源头减少发生矛盾纠纷的机率。
武汉市住房保障局还要求,加强销售进度管理。通过“人房绑定”实时掌握项目销售信息,发布项目可售房源信息,防止开发企业 行为;开发企业在项目公开销售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销售进度及清册,便于房管部门针对性开展售后监督检查。
实行约谈、承诺、巡查制度。通过规范售前约谈、企业承诺及房管部门巡查等工作制度,一方面,房管部门提前介入,加强销售行为的 ;另一方面,向开发企业表明态度、宣传政策、明确要求,打消企业侥幸心理。
武汉市住房保障局表示,通过实施商品房项目销售全过程 ,争取达成三方面的成效包括规范 行为、强化管理手段、压缩违规空间。
具体而言,细化 内容、时点流程、方法手段,并将以往好的经验与做法完善固化为工作制度;通过实行商品房项目销售的备案、公示、约谈、承诺、报告、巡查、抽查等制度,强化商品房项目销售实时、动态的全过程 ;明确“夜间禁售”、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购房资格核查前置、认购人房源锁定等管理要求,并与商品住房公证销售、刚需保护性措施、“网签即备案”等管理方式相互衔接,不断增加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违法违规难度,压缩违规牟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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