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该宗地块位于颍东新城区幸福路南侧、规划新桥路东侧,面积共计59.31亩,规划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起拍价280万元/亩。
地块要求:
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须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转为现场竞价、挂牌出让或者取消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017]-5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2)根据规定,参与阜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3)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所开发的商品住宅房屋销售均价不得高于同一区域、同一类别、同一品质的2016年10月份销售均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1月6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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