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太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出让宗地的竞买。
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太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或其股东此前有未履行与太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国土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10月19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足额转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0月19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下午15时。
六、拍卖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土地交易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以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出让。
2、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
3、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太和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太和县设立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4、出让金缴纳期限:受让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5、交付土地时间:受让人足额缴纳出让价款一个月内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交付土地,并负责受让人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
6、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8、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国土资源局一楼
联系电话:0558—8631553
联 系 人:赵 兵 张 杰
太和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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