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8月14日在《阜阳日报》等公开发布阜国土(拍)告字[2017]4号拍卖出让公告,经市土委会研究决定,公告中的[2016]-70号宗地作以下调整: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8月14日在《阜阳日报》等公开发布阜国土(拍)告字[2017]4号拍卖出让公告,经市土委会研究决定,公告中的[2016]-70号宗地作以下调整:
[2016]-70号宗地要求第(8)条:为稳控房价,该宗地实行现场一次性书面报价,若竞买人的书面报价未达到620万元/亩,报价且不低于保留底价的为竞得人(若一次性报价有两家以上相同的,实行下一轮报价);若有两家以上竞买人的书面报价达到620万元/亩,且愿意继续竞价的,主持人宣布转入竞住宅自持面积环节,以自持面积数量高的为该宗地竞得人,自持部分按有关规定可面向社会公开租赁,不得分割转让。
以上条款中的620万元/亩调整为650万元/亩。
该宗地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9月18日17时,竞买资格确认时间截止至9月20日12时,拍卖时间9月21日15时。其他条件不变。
特此公告。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9日
下附地块详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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