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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发布住房租赁试点方案, “租购同权”合肥落地?

房天下  2017-08-23 15:10

[摘要] 昨天,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底前将全面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

重磅!昨天,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刷爆很多合肥人的朋友圈!有网友问:难道租购同权合肥落地了?想要了解具体情况,就随小编往下看吧,有房没房都要看,搞不好就有福利!

合肥发布住房租赁试点方案

昨天,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底前将全面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目前合肥市已要求涉及相关部门和各区(开发区)尽快出台配套细则,以引导市民逐步树立“先租后买”住房消费观念,倡导理性、梯度消费。

搭建住房租赁服务新平台

按照方案,合肥在2017年底前,将组建市区(开发区)两级国有房屋租赁公司,全面启动住房租赁交易服务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并完善市区两级租赁服务管理机构,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住房租赁备案率逐步提高。

到 2020年,合肥将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多层级、可持续的住房租赁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国有租赁企业为引领、社会租赁企业为基础的住房租赁服务市场,基本建成信息共享、功能完备、监管有力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

更多房源将进入租赁市场

按照方案,合肥将培育发展房屋租赁企业,引导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并引入规模较大的房屋租赁企业进入合肥市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向市场租赁。同时鼓励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专业化运作模式。

据介绍,合肥将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

首先,将划转一批房源,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公租房有关政策规定,纳入国有房屋租赁经营公司运营管理。其次,将各区拆迁安置后的剩余安置房源,转为租赁用房。再次,合肥还会将闲置的公有住房转为租赁住房。此外,合肥将建设一批房源用于租赁。比如加快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并开展租赁住房配建试点,在土地出让时就明确配建比例。还将盘活一批存量房源,鼓励一批产权明晰、质量合格的存量房源进入房屋租赁市场

承租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此前,广州、南京等地都已经明确了租购同权,合肥会不会跟进成为市民较为关注的话题。

关键词1   租购同权

记者梳理发现,在合肥昨天发布的方案中并没有明确提出“租购同权”的字样,但提出了今后会明确住房承租人享有的社会公共服务权利。方案要求,教育、公安、工商、人社、财税、民政、卫计、房产、科技等部门,要按国家和安徽省规定,结合合肥实际出台配套政策,明确住房承租人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健康促进、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区事务、科技申报、住房保障公积金提取等方面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

关键词2  个人租房综合征收税率

为了促进房屋租赁,方案还规定,今后将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在落实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探索个人住房出租综合征收税率法。

关键词3  公积金可提取支付房租

在公积金政策方面,今后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租赁住房的作用,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规定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小编总结:


租购同权”还存在诸多政策性障碍,特别是住房租赁户的户籍政策、社会福利政策、房屋租金会不会大幅度上涨?、就业政策以及子女入学政策等,“比如,我长租了这个房子,能不能转让给他人租赁或者拿去抵押,但显然银行不会认可。我租赁了房子,子女是不是就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学区上学?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很关键,也是政策需要着重考量的地方。


但不管怎样这个政策在合肥落地就已经是个进步,众所 ,阜阳房价一直受省会城市合肥政策的影响,至于租购同权能否对阜阳房价产生影响只能等待时间的检验了!


最后作为刚需一族还是希望合肥市能够出台长效的机制,以点概面,辐射皖北,比如说对买卖房产增值部分征收重税,让大家对未来的市场能有明确的预期,“希望房产最终还是回到居住功能,而不要把住房作为投资产品。”

综合自: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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