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贸路南侧出让8.48亩商业用地,颍州区阜康路南侧航颍路东侧出让115.8亩商业用地,竞得人须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0平方米的大型展馆,并确保展馆于2016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
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备注:本次挂牌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达到2家以上,则自动转为现场竞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015]-33号宗地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资格预审同意证明。
[2016]-22号宗地要求:
(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竞得人须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0平方米的大型展馆,并确保展馆于2016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土地无偿收回,此条款由颍州区政府监督落实;(3)该项目为花卉苗木专业市场,竞得人须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商业用房,整体经营,不得对外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土地无偿收回,此条款由颍州区政府监督落实。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6月7日 ,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获取或直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gtj.fy.cn)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6月7日 ,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6月7日17时30分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6月8日17时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2016年5月31日8时至2016年6月9日15时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该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始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该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阳市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七)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八)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部)
联系电话:0558—2188757、2188788
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阜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175200786124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11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